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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决定

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2-31 11:51:48 浏览次数: 【字体:

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

区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30日,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教科委主任杨登富所作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原则同意该报告。

在常委会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如下审议意见:

一、关于报告内容方面。有同志认为,基于我区公安执法队伍不足的现状,执法检查报告中关于“推动在公安系统成立一支专门的食品药品犯罪侦查队伍”的建议再度斟酌,应从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自身执法能力上下功夫,不断加大专项整治力度。

二、关于安全意识方面。有同志认为,建立健全常态化的监管机制;注重生产领域和消费领域食品安全意识的培育,让生产者能够自觉按照标准生产,让消费者能够自觉抵制不安全食品。

三、关于执法监管方面。有同志认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时间较短,存在宣传力度不大从业人员的意识较薄弱、执法部门对违法行为的处置较难常态化的监管机制缺乏,以及违法成本低,个别企业敢于以身试法、违法等问题。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敢于对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亮?!?,不断加强沟通衔接,形成执法合力,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机制,既严格执法,又严格处理,并加强曝光,使违法违规行为置于“阳光”下,切实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以上审议意见,连同执法检查报告一并送上,请6个月内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报告。

附件: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

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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