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20日重庆市大足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重庆市大足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程权所作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嵋槌浞挚隙ㄇ嗣窦觳煸?019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聚焦打赢“三大攻坚战”、实施“八项行动计划”和“七个提升行动”。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着力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着力抓好改革创新,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大足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提供更高质量的司法保障!
重庆市大足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