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9347908/2021-00017 | 发布机构: | 区人大常委会 |
发文日期:: | 2020-11-26 | 主题分类: | 人事任免 |
文 号: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饶思臣、涂德超同志免职的通知
区人民法院:
按照《重庆市大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根据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院长王科的提名,经2020年11月26日重庆市大足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免去:
饶思臣同志的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万古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涂德超同志的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特此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