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人大工作初探
大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黄铭
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创新是彰显地方人大工作生机与活力的源泉。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只有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研究新情况、学习新知识、寻找新思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才能创造出体现人大特点、发挥人大优势的新举措,才能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本人从以下三个方面谈点对人大工作创新的粗浅认识。
进一步认识地方人大工作创新的重要性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民主法制建设的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将会得到更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人大工作也将面临更多新的课题,这就要求我们做人大工作的同志,必须要以积极的姿态,探索的精神,不断创新人大工作,努力提高人大工作水平。一是人大工作创新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这一目标,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小康社会的本质内容之一,不仅丰富和完善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内容,更重要的是实现了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有机统一,使依法治国进程完成了一次重要的跨越。这一目标既赋予了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最根本性的战略性政治任务和崇高的历史使命,同时,也对人大工作在新阶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提出了更核心、更准确、更具有时代性和发展性的科学要求,为加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理论依据和创新人大工作的良好机遇。因此,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如何适应时代性政治任务的新形势,充分发挥其在国家与社会生活中的引导、保障和规范作用,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二是人大工作创新是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的内在要求。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人大制度取得了可喜的进步和发展。这种进步和发展,都是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创新的结果。如直接选举的范围从乡镇人大代表扩大到县级人大代表;选举各级人大代表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规定选民和代表可以依法提名候选人,并实行差额选举;人大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代表评议,加大监督工作力度等等,这些都是通过改革创新取得的。没有改革创新,人大制度就不可能完善。三是人大工作创新是实践“三个代表”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选择。人大工作要创新,必须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始终。只有紧紧围绕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事业,代表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大工作才能实现创新。现在,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寄予厚望,对人大工作的期望值越来越高。人大工作要在如何更好地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反映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下功夫,做人民利益的忠实维护者。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改革将不断深化,利益调整力度加大,各种矛盾也会不断增多,有些问题涉及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比如上学难的问题、看病贵的问题、企业负担问题、社会治安问题,以及腐败问题等等。人民群众迫切需要地方人大严格监督,用法律手段?;で猩砝?。因此,地方人大工作创新,要把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服务经济建设,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忠实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地方人大工作创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正确把握地方人大工作创新的原则
人大工作创新,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都很强。在创新过程中,只有把握好基本原则,注重实效,才能达到创新推动人大工作的目的。人大工作创新,首先必须在坚持党的领导下创新。人大工作必须服从和接受党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和法律形式变成国家意志,并通过有效的监督保证其贯彻执行,同时要十分重视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通过创新,更好地实现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更好地发扬民主、健全法制、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二是要坚持把充分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人大工作创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始终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拓宽民主渠道,畅通民主言路,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使人大真正成为人民群众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忠实代表,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践者。三是要坚持在依法履行职权的前提下创新。宪法、法律、法规是人大开展工作的法律依据,法定性、程序性是人大工作的基础,人大工作必须在严格依法办事的前提下,进行开拓创新,通过开拓创新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行使更加到位,工作更加富有成效。四是要坚持在求真务实中创新。求实是创新的立足点,创新是推动人大工作发展的动力。离开求实,任何创新都是没有意义的,也不会实现真正的创新。离开求实的创新,必然是搞花架子、形式主义。所以人大工作既要坚持扎扎实实,又要坚持不断创新。五是要坚持在继承中创新。继承是基础,创新是提高、是发展。要从实际出发,按照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正确认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规律,克服主观随意性和盲目性,使创新工作在继承基础上改革,在改革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
不断探索地方人大工作创新的途径
人大工作创新必须立足人大工作实际,从基础性工作做起,从经常性工作做起,从尚未做的工作做起,从效果不好的工作做起,从管用的工作做起,找准“切入点”,抓住“着力点”,寻求“结合点”。一是在思想观念上要创新,没有观念的创新,就不可能有创新的思路和发展的举措,而观念更新,首要的是各级领导干部乃至全社会都要强化人大意识和法律意识。要正确认识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要增强民主法制意识,真正树立宪法和法律至上,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不得具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特权的理念;要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要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做到三者之间的有机结合和辩证统一;对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来讲,在思想上要从认为人大工作处于“第二线”转变到人大工作是民主法制建设“第一线”上来,要具有良好的精神状态,增强对党、对人民、对人大工作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敬业奉献,有所作为,增强创新意识,培养和激发自己的创新能力,创造性地做好人大工作。二是在工作的方式方法上要创新。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主要是从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上加以探索和完善。要从实际出发,依法依规加强对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凡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关系到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人大及其常委会就要积极主动行使决定权,及时作出决定决议。要以增强监督实效为目的,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切实解决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不力的问题。人大要始终遵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原则,努力做到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在监督的内容上,要突出重点,加强针对性;在监督的程序上,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加强规范性;在监督的方式方法上,要根据监督内容勇于创新和灵活采用恰当的监督形式,坚持监督的多样性;在监督的过程中,要紧抓各个相关环节,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确保各项措施到位,促进法律法规正确实施。人大常委会要按照抓大事、议大事的原则,确定工作重点,组织组成人员参加相关议题的检查视察和调研,让他们尽可能多地了解情况,审议时能充分发表意见。近些年来,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行使人事任免权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如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任后颁发任命书等己形成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人事任免工作仍然存在着“走程序”、“履行法律手续”的现象。要在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下,就有关拟任人选安排问题主动征询党委意见、沟通情况,实现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三是制度创新。要从制度发展的高度,加快建立权力使用的规范化机制,对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职权,如质询权、视察权、建议权、特定问题调查权等,要完善相应的操作程序和方法。要根据监督的对象和内容,在这些制度框架内有重点、有选择地尝试运用这些权力,通过集体行权和法定形式,在实践中保证这些职权用得恰如其分,恰到好处。要从增强监督效果的高度,积极探索人大监督的运作机制,从现状来看,目前人大行使的职权,大多数只有法律上的原则规定,缺少具体实施的操作程序,这就需要我们去大胆探索,把相关的原则具体化、制度化,并从实际出发,提出有说服力的见解,以可操作的方式向有关部门反馈,逐步将实践成果规范化、制度化,做到用之有据。四是人大工作要从与党委中心工作的合拍上去创新。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人大工作要围绕党的领导这个核心,服务经济工作这个中心开展工作,做到凡是有利于大局的工作就要大力支持,凡是有利于发展的事就要敢抓敢管,凡是党委的决定决议就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坚持党委的工作中心就是人大的工作重点,工作思路要围绕党委的工作去展开,体现党委的意图,保证人大工作取得实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责就是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把党的意图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来源:《公民报》2013年第41期